在自己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先确定一个还款顺序。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先还上征信的平台、后还不上征信的,应及时停止网上借贷行为,不要想着以贷养贷,这样只会让负债越来越大。【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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