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乙方自愿承包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钢筋加工、绑扎任务,为明确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任务地点:上饶和丰铜业厂区内
二、承包方式: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
三、承包内容:包括综合车间扩建厂房、综合楼、料仓以及厂区其他零星项目工程(设备基础、水池、围墙等)的钢筋制作绑扎任务。
四、任务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 综合楼、综合车间扩建厂房任务承包分别按建筑面积以 元/平方米单价结算,本单价包括按图纸及联系单施工所涉及到一切与钢筋工相关的施工任务,基础和屋面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 料仓和其他零星工程(设备基础、围墙、水池、剪力墙等)承包按实际用量以 元/吨单价结算。
3. 现场临时用杂工按 元/天结算。
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1. 甲方按照乙方当月形象施工进度,支付给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进度款给乙方。
2. 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至乙方总承包任务款的 %给乙方;余款 %在 月后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与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
2.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帽,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并以坏换新。
3. 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现场设施、遵守厂区及项目部现场管理制度规定,文明施工,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和指挥。
4. 乙方自备钢筋制作加工机械设备和扎丝,费用已包括在承包单价内,甲方不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5. 乙方必须严格要求施工质量,同时注意节约用料,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操作中对质量达不到要求和材料浪费等现象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整改,根据返工和损失程度对乙方采取一定金额的罚款。
6.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注重个人安全保护意识,不得野蛮和违规操作,一切因乙方人员自身原因所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和配备人员,不得因人员不足而耽误甲方总体施工部署。
七、其他:
1. 未尽事宜施工中如有发生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