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为标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德才兼备、工作务实、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此次竞聘,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聘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x生
成员:许x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许晓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翟礼文、黄新平,负责具体实施竞聘工作。
三、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本次竞聘的中层岗位及职数为:政教处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
五、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责任心强;品德端正,廉洁奉公。
2.坚持原则,务实肯干;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3.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两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资格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x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备以下经历之一:中层干部(含具有外校中层以上干部经历及我校主任助理)任职经历;我校3年以上年级主任或副主任任职经历。(任职年限计算至x年7月)
六、竞聘程序及方法
1.确定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公告栏、会议等多种方式于9月21日前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发动,引导符合条件者积极参与竞聘。
3.公开报名。报名时间9月23日—26日。
4.资格审查。9月28日前公布审查结果,确定竞聘候选人。(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实施竞聘)
5.竞聘候选人演讲。竞聘候选人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学校组织评委进行打分并现场提问(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民主测评。学校组织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对竞聘候选人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组织考察。根据竞聘候选人演讲、民主测评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演讲得分*50﹪+民主测评得分*50﹪),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两名考察对象,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8.确定对象。根据考察结果,党委讨论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按序确定递补人选。
9.聘任管理。竞聘上岗对象报县教体局批复备案,由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任期制,任期三个学年(试用期为一年),届满重新竞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学校可以在适当时候予以调整并重新任免;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警告或诫勉。
七、实施要求
1.精心组织。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领导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处理竞聘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竞聘工作顺利实施。
2.严肃纪律。竞聘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凭真才实学竞聘,不得拉人情,托关系,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及测评打分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职位竞聘的必须回避。
3.规范管理。在竞聘工作期间,所有参与竞聘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正常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竞聘上岗的新任干部和换岗的原干部,自宣布任命和聘任通知后一周之内,办理完交接手续。
八、其它
1.监督电话:校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佘:;学校办公室: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