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永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安委〔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xx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民政领域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深刻吸取今年南平延平区“1·1”、福州长乐区“2·25”、福州闽侯县“5·9”和泉州晋江市“11·26”等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各类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开展民政系统火灾隐患整治。对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2.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紧盯殡仪馆、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4.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开展燃气消防安全自查整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5.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永安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民政系统内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6.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各养老机构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提升各单位员工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实现“打小灭早”。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分批次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7.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以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为重点,普及宣传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活动。重点加强养老机构薄弱群体“面对面”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单位LED屏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
三、工作安排
(一)布置发动(20xx年12月16日前)。各局属单位、殡仪馆、各养老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动员布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继续保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殡仪馆、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殡仪馆、各养老机构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单位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导考核。建立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对各单位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殡仪馆和国德老年公寓、爱心老年公寓、沁园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紧盯不放,立即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局属单位、殡仪馆、各养老机构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布置情况和工作联络表(附件2),请于20xx年12月14日前报送局办公室;12月起至明年2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冬春火灾防控隐患排查统计表和冬春火灾防控月工作小结(附件1、附件3);20xx年3月22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隐患排查统计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附件1、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