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范围
以全校参与书香活动的所有班级为对象,评选其中的5个班级为学校书香班级。
二、评定条件
综合各班级书香文化的建设,班级实际读书氛围的形成以及参与学校书香活动竞赛的情况进行评比。具体条例:计算办法:基本分实得分+附加分=考核总分。
具体条件
(一)、班级书香文化建设(20)
1、建立班级图书角,筹集具有人均二册以上的图书以供阅览;建立符合本班特色的借阅制度,确保图书保洁完整,形成一定的流动;并落实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读书口号。
2、进行具有本班特色的班级布置,校园文化廊和班级阵地建设创建有特色,营造书香文化气息。
3、建立书香建设目标,有明确的班级阅读之星评比标准。
4、推广普通话,要求学生在校必须使用普通话,校外乐于用普通话交流。
(二)、班级阅读氛围形成(30)
1、全体学生都能有积极的热情进行课外阅读,每天有专门的阅读时间(早上7:20—7:40),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2、全体学生能在一个学期里完成阅读书目三本以上。
3、有珍惜图书,爱护图书的习惯。
4、积极开展阅读交流和指导活动,组织有效的读书活动,在校定的阅读指导课中教师能积极参与指导。
5、经常性地开展优秀图书推荐活动,例如建立好书推荐的专栏,进行新书推荐报道等等。
6、开展富有班级特色的读书活动,有创意、有成效。(例如出班刊、开展小小书市活动等)
(三)、参与书香竞赛活动(附加)
1、凡学校组织的有关书香校园建设系列的竞赛,分团体或个人记录书香班级评比加分,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6、4、2分,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2、1分。
2、在学校评比的阅读小明星评比活动中,评比选中的,可给班级以每人2分记分入班级考核。
3、学生参与书香校园有关的县级以上竞赛的,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3、2分;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每篇记2分。
4、班级承担学校读书活动的现场观摩和导读活动的,给予每次2分的加分。
三、评定办法
1、每学期期未进行评比。
2、按照各班年度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记分,择取前面40%的班级候选进入二轮评比,进行班级情况的小结介绍及展示,由学校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评比产生最后的书香班级。
四、表彰奖励
1、获得书香班级称号的班级,授予“书香班级”标志牌,介绍班级。
2、对获“书香班级”荣誉的班级给予适当奖励。
五、办法实施。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起实施,评定方法试行期一年,予后征求意见再作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