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
三、排查方式
(一)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近年来省内外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冬季事故规律特点分析及雨雪冰冻天气因素影响,重点突出城镇燃气、建设施工、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市政设施、工贸、烟花爆竹、供水、电力等行业领域。
(二)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
各村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本村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三)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
镇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或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主管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坚持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镇直有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坚决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失信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针对事故多发、问题多发的领域和单位,点对点下发警示、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四、排查重点
(一)城镇燃气: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及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管道巡查管养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各类餐饮场所燃气及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组织开展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气情况;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二)建设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情况;
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有限空间中毒窒息、防起重机械伤害等冬防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旁站监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情况;违反正常工序抢工期、赶进度冒险施工情况;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节假日停复工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违法改扩建用作生产加工、洗浴、餐饮、住宿等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情况。(责任单位:住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三)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和“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情况;
严查“三超一疲劳”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恶劣天气监测预警、预案制定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两客一危一货”及渣土车、商砼车等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落实情况及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落实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国省干道及县乡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跨省跨市道路客运经营、车辆超限超载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博单位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情况;
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五)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
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动火、动电等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情况;加油站卸油、加油、检维修等环节防火、防静电、防泄漏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非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销售汽柴油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六)水上交通:重点检查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运输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保养情况;内河、湿地、公园等水域渡口渡船、渔船、游艇等各类船舶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三无船”专项整治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水利站、农经站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七)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运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有效、可靠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八)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条件“回头看”情况;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摸底排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重点检查粉尘涉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5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落实情况;
冬季粉尘防爆、用火用电用气、检维修、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停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制度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住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电力: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设备消缺情况,机组非停和虚出力情况;电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责任单位:供电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教育: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推进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100%”达标成效巩固深化、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和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防滑冰溺水、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校舍安全、食堂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责任单位:中心校、城南中学、育才学校、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二)供水: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运行管理情况;
水源地水质保护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住建所、水利站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同时,市政公用设施、农业、畜牧业、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查处的理念,全面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本村、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样表见附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单位分别于1月31日、2月15日、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报送整改台账、检查照片、交办单等材料纸质档至党政办XX处,将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各单位同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二)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安全、支持安全、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问责问效。
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跟踪督导、推进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