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
我叫张,男,大学本科,20xx年毕业于井冈山大学地理教育专业,具有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
20xx年8月我正式考入藤田中学,担任高一地理教学工作,参加过吉安市高中地理新课程教学研讨会,荣获我校青年教师讲课赛三等奖,被评为我校20xx学年度教学成绩显著者、优秀班主任以及优秀共产党员。在我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中已注明:上级组织调动不属于违反合同。
根据《藤田中学高中部、藤田学校附中和恩江镇初中教师安置意见》,我刚好符合上级最新成文的安置条件,实际上我校符合安置条件的地理教师有2名,除我之外另一名是具有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原任语文教师刘云峰老师,但《意见》中指出我校符合条件的地理教师只有1名,这纯属安置条件发生新变化造成的遗漏,恳请各位领导严格按照《意见》精神把符合条件的我放入安置对象之列参与选调或借调。
鉴于永丰二中、实验学校和恩江中学地理教师招聘却没人报的紧缺现状,借助我校其他工作未满五年的初中编制教师成功申请调动的公平机会,我也希望能被借调到需要我的学校继续从事高中地理教学工作。
此外,撤并高中后我校仍有几位有经验的老教师争教初中地理,还将从藤田学校调进地理教师,届时我不但丧失从事高中地理教学的平台,甚至在藤田中学初中部也明显属于超编地理教师;我相信学校领导会仔细认真考虑我的申请对我进行考核打分,相信县教育局会公平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高中地理教师,相信县委县政府也能合理选用超编地理教师。
如果各级领导同意了我的工作安置申请,我愿意在我校高二高三尚未撤并前继续暂留任高中地理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恳请县领导批准我的安置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