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人民政府20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职责书
为切实加强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强化场乡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安全职责意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销售,严防食物中毒现象发生,保障我乡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用药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职责书。
一、职责对象
群力乡辖区内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校园及机关食堂。
二、职责资料
1、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校园及机关食堂要强化食品安全职责意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各超市禁止经营、销售无卫生许可、假冒伪劣、过期的食用产品。
3、各饭馆、熟食店、校园及机关食堂禁止使用国家禁令的食物添加剂、地沟油等有害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烹饪作料。
4、各药店、诊所、卫生院禁止使用有问题的药品,过期药品。
5、做到从正规渠道进货,各饭馆、熟食店、超市、校园及机关食堂要坚守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为商之道,严禁购买、使用腐坏、过期食物、作料。
6、各饭馆、熟食店、校园及机关食堂要经常性地对餐具进行杀菌消毒,持续食品清洁卫生,改善人民群众进餐环境。
7、各饭馆、熟食店、校园及机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健康证等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并随时抓好个人卫生。
8、做好有关部门和乡政府布置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9、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乡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对隐瞒、拖延不报者,严格追究其相关职责。
三、职责考核
职责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无卫生保障的食品商户,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改;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追究职责。
本职责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