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为了学生的安全,必须要做到下列十不准
(1)不准学生在往返路上追车、爬车、骑自行车,乘坐农用车和无照驾驶的车辆。
(2)不准学生私自在外住宿、不按时回住所、在未放学时出校门、在路上玩耍、逗留。
(3)不准学生吸烟、喝酒、赌博、吃零食、看书画,搞不正当的'活动。
(4)不准学生进网吧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
(5)不准学生攀折树枝,损坏花草,践踏庄稼。
(6)不准学生在无人救护的情况下,做危险性体育活动或游戏。
(7)不准学生在校内外爬墙、爬树、爬窗台,不准在往返路上、校园内追逐打闹。
(8)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玩耍、游泳。
(9)不准学生在校内外玩火、玩电、玩炮,在变压台旁、高压线下等危险地方玩耍。
(10)不准学生带木棒、小刀、匕首、弹弓等利器。
3、教室、院子等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4、各班学生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5、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6、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7、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8、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9、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0、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11、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2、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