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适当履行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不适当履行一般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具体有:
(1)不适当履行属于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
(2)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三个必要条件如下: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