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拆房屋后,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包括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及物品损失赔偿。暴力威胁、中断供水电等非法手段迫使搬迁者,需承担赔偿责任,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非犯罪者将受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分析
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包括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我国法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拓展延伸
强拆房屋后的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
强拆房屋后的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是一个涉及到民事法律领域的重要议题。在强拆行为发生后,相关当事人需要面对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备受关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拆房屋属于侵权行为,施行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法主张赔偿权益,包括房屋的恢复原状、经济损失赔偿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综合考虑相关证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强拆房屋后的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需要依法解决,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强拆房屋后的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是一个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行强拆的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可主张房屋恢复原状、经济损失等赔偿权益。同时,法律保障了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解决此类问题时,需综合考虑证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赔偿的公正合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依法解决强拆房屋后的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