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是否合法?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转让人拥有多处农村住房、转让给同一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等。宅基地纠纷应遵循保护集体所有权、保护合法使用权、宅基地随房屋转移、尊重历史和促进经济发展等原则。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
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
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发生宅基地纠纷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原则1:依法保护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原则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宅基地发生纠纷时的处理原则主要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尊重历史,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保护集体宅基地的所有权原则;宅基地的使用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和保护公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则。
结语
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是不合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按照规定使用,不得单独转让给外村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等。对于宅基地纠纷,应依法保护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和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尊重历史、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