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人的有效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下是改进后的文本:若合同中有担保期限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期限执行,若无约定,则根据以下规定执行。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连带责任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则债权人有权在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