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