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程序包括作出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注销登记和公告公司终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若符合规定,法院应受理。解散公司的情况包括公司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会表决无法达到法定比例、董事长冲突无法解决、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等。
法律分析
公司有股东的注销程序为作出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拓展延伸
解冻股权后,是否可以继续注销公司?
解冻股权后,可以继续注销公司。当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时,通常是因为涉及到法律纠纷、债务追偿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的权利受到限制,包括对股权的处置和转让。然而,一旦股权解冻,公司股东将恢复对股权的自由支配权。在解冻后,如果公司股东仍然有意注销公司,他们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提出注销申请,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注销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例如进行清算、履行债务等。因此,解冻股权后,股东可以继续进行公司注销程序,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结语
在公司解散过程中,股东注销程序的执行至关重要,包括解散决议的作出、清算组的成立、债权人的通知或公告、登记注销以及公司终止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满足特定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解冻股权后,股东有权继续进行公司注销程序,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因此,正确执行股东注销程序是确保公司解散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