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意思是介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介态,属于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在实行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一定减弱的情况。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除了上述8种罪外,该年龄段人不负有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3、已满75周岁者。该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