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主体是直接负责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须故意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且情节严重,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害。
法律分析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行为,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