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即行为人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
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要伤害对方,不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
2.二者的刑罚规定不同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是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前者是以故意为心理主观状态;后者是因过失,包括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我感觉以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
故意杀人罪是对死亡的结果持希望或是放任的态度,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对结果的发生持否定的态度。
2.量刑程度也不同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所谓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
所谓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