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最新立案标准为: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