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申请是要持有申请专利的相关文件,直接亲自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者下设的各个受理办事处进行办理,如果这些地方离自己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使用邮寄的方式,将办理专利申请需要的所有资料,整理好集中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办理。
1.要撰写专利申请材料,可以专利申请人自己填写,也可以委托专利的相关代理机构帮忙代写,但是都要写清楚内容。
2.专利的受理。当国家知识产业局受到专利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步筛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就会确定具体的申请日期,然后下发给申请人申请号,并下发给申请人关于专利申请的受理书。
3.如果是当面直接去相关办理处直接上交的申请材料,那么申请人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专利缴费单下发之后,在申请日开始之日起往后推。
4.然后就会进入申请审批的流程。
5.这时候国家知识产业局相关的审查部门,会针对上交材料及申请专利相关内容,对申请者提出各种问题,申请者要根据问题进行分类,逐条回答,要答复审查员的关于专利的各种意见,对申请进行修改或者补证,如果申请人对审查员的审查意见不认同,可以提出质疑,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6.办理专利申请的手续。申请人当接到授权通知书和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在两个月内办理登记的相关手续进行缴费,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登记手续并且进行缴费,专利局会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并且在专利系统上填报此项专利,并且会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刊登,公告,专利权也就从公告开始之日起生效。
7.办理申请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不需要再上交其他的申请专利的资料和任何的文件,申请人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去及时上交专利登记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专利的申请是要持有申请专利的相关文件,直接亲自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者下设的各个受理办事处进行办理,如果这些地方离自己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使用邮寄的方式,将办理专利申请需要的所有资料,整理好集中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办理。
1.要撰写专利申请材料,可以专利申请人自己填写,也可以委托专利的相关代理机构帮忙代写,但是都要写清楚内容。
2.专利的受理。当国家知识产业局受到专利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步筛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就会确定具体的申请日期,然后下发给申请人申请号,并下发给申请人关于专利申请的受理书。
3.如果是当面直接去相关办理处直接上交的申请材料,那么申请人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专利缴费单下发之后,在申请日开始之日起往后推。
4.然后就会进入申请审批的流程。
5.这时候国家知识产业局相关的审查部门,会针对上交材料及申请专利相关内容,对申请者提出各种问题,申请者要根据问题进行分类,逐条回答,要答复审查员的关于专利的各种意见,对申请进行修改或者补证,如果申请人对审查员的审查意见不认同,可以提出质疑,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6.办理专利申请的手续。申请人当接到授权通知书和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在两个月内办理登记的相关手续进行缴费,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登记手续并且进行缴费,专利局会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并且在专利系统上填报此项专利,并且会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刊登,公告,专利权也就从公告开始之日起生效。
7.办理申请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不需要再上交其他的申请专利的资料和任何的文件,申请人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去及时上交专利登记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