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过程中又侮辱他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的特征如下:
1、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
2、神化邪教头子,进行精神控制;
3、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
4、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
5、反对政府,仇视社会;
6、宣扬“末日来临”。
邪教的危害包括以下内容:
1、煽动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
2、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
3、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危害群众身心健康;
4、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