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部分按案件金额比例收费,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缴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