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不可以看作损害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具有惩罚性、赔偿性,而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的行为,具有补偿性,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一、转转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有哪些规定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要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违约行为;(2)债权人受有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损害赔偿金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它的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三、合同中违约金的性质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