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不会,如果盖章非常不清晰的话,可以再在别的空白地方再盖一个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