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和企业在职职工交的社保有区别吗?为什么?我们都知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来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当然缴纳的个人社保,也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实际上和企业在职职工是完全相同的一种社保,并且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来讲,是可以完全自由的转移到,工作单位来继续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的。也就是说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完全可以将自己的个人社保由灵活就业的形式转移到工作单位来参保,那么你之前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交纳的社保的累计年限,包括你的社保的一个个人账户,都是可以自由的转移过去,然后重新累计计算的,那么企业单位在这样的基础上给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你的年限都会自动的累加计算的,所以说,二者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同属于一种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