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1. 起诉: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 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2.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2 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3. 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