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失败以后,所欠的钱按照合伙人的投资比例承担责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个人合伙债务纠纷是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合伙的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对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怎么承担
对于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案例】江某是山东潍坊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青岛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消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解析】首先要确定江某欠罗某7万元的行为是与合伙企业无关的还是有关的。如果有关的,那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该债务为合伙债务,如果两笔债务都到清偿期,罗某可以行使抵消权。如果是无关的,那么江某与罗某之间的7万元债权债务关系中,江某为债务人,罗某为债权人;而罗某与合伙企业之间的7万元债权债务关系中,罗某为债务人,债权人为江某和其他合伙人(共有债权)很明显两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不同,不能抵消。不同抵消权必须符合的第一前提就是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换句话说,两个债权关系只能有两个当事人才能互负债权债务,而前述两个债权债务有三方当事人,江某、罗某、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包括江某),这样显然不能抵消。当然罗某要从这个三角债里脱身也是可以的,这个不叫抵消而叫债的转移,可以让江某直接还钱给合伙企业,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罗某要江某直接还钱给合伙企业必须经过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的同意。
个人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一)合伙债务产生的原因是合伙对第三人的合同行为或侵权行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合伙债务的财产,包括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包括各个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每个合伙人所有的个人财产,可以用来作为清偿债务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都可以用于清偿。(二)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的全部债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对合伙人中某一个,也可以对合伙人之数人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请求。合伙人之一人或数人在履行了全部或者超过其份额的合伙债务后,就代偿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追偿。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对于有限合伙人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