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位是可以进行养老保险的补交的,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因此法律的规定是,如果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必然不需要补缴社保,申请补缴社保必然是出于用人单位的一些违法缴纳社保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