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原则
二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普通门诊待遇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无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无
门诊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按普通诊疗项目单价最高不超过120元支付。
普通门诊输血费用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70%。
门诊大病待遇
一档参保人/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短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60%-90%。
住院待遇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1、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80%
医院:75%
2、如果不经过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规定医院住院,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上述第1条支付标准)。
在市外就医的待遇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符合规定的大病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