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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2023-09-08 来源:赴品旅游

1、身份定位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信贷行业中算是一个试点阶段,由于其身份定位类似于“准金融机构”,但却不能享有金融机构相关的优惠政策,还会受到金融政策限制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等等,这就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模糊,市场定位不明晰,因此也就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的发展。

2、信贷资金匮乏

目前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金以及来源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没有资金循环的机制,而有限的自有资金和后续资金的严重不足形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举步维艰甚至面临破产的主要原因。

信贷资金的匮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只贷不存”的经营业务模式在源头上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金的匮乏,影响其持续性经营。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完资本金之后就认为无“事”可做,没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而市场资金需求量的庞大使自有资金根本就不能为维持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

2)后续资金不充足。“只贷不存”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的严重匮乏,公司只能通过银行或民间融资的渠道来补充公司的资金,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仅依靠股东的资本金、捐赠金和来源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本金。

3、经营管理不完善

目前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的不完善,主要在于落后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小额信贷发展的迅速更新。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从业人员没有丰富的经验,这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势必会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混乱的局面,阻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代金融业的经营运作需要应用信息系统,但信息系统的开发、对接、运行及其维护则需要充足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投入。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实体规模和资本的有限性,工作效率较低并且错误率较高,这种落后的经营的办公手段不能够满足日常业务的需要及客户的要求,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4、监管主体难到位

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目前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发展混乱。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包括外部监管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监管。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监管机构过多,主要有金融办、工商局、银监会和央行的分支机构,如此多的监管机构到导致了监管工作不能到位,更不能有效保证监管工作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最终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潜在风险和治理已经存在的风险。

5、信用信息不对称

众所周知,信用信息不对称便会严重制约着资金的有效利用,也是导致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在国外,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成功是在社会诚信度较高的环境下实现的,但目前我国的社会诚信还需加强培育。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商业银行很难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去向,导致其不能贸然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投资。因此,形成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三方之间的信息不通畅的局面,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发生的任何经济业务都是高风险的。

一、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

会被银行起诉,并纳入征信“黑名单”

首先,若到了还款日期借贷人还未向银行还款,那么借贷人就会受到银行的短信、电话、邮件等催债方式,若借贷人还是没有反应的话,那么银行就会派有关工作人员上门收债哦。

其次,若是借贷人还是态度强硬,坚持不还款,那么银行就会将借贷人的有关借贷资料交于有关法律部门,期望经过法律方法来解决此事。

最后,有关法律部门工作人员就会与借贷人联系,并协商还款,若借贷人还是没钱还,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法律部门就会走司法程序,由法院立案审理,若借贷人是办理的抵押贷款,那么法院是会将借贷人所抵押的物品进行拍卖折现来填补欠款。

若是借贷人在还款期限无法按时还款的话,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不妨在还款日期前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期限,若借贷人情况特殊的话,通常银行都是会接受的,除此情况之外,借贷人也可向身边经济实力雄厚的亲朋好友筹借,来解一时之需,等到钱宽裕时,再逐一偿还。

虽然无法正常还上银行贷款也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可是毕竟给贷款机构和自己都带来了很多麻烦,而且如果解决不当,就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所以,在申请银行贷款前,借款人提前做好还款计划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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