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不是想象竞合,想象竞合不同于单纯的一罪,也与实际的数罪有所区别。想象竞合与单纯的一罪区别在于它实际危害了数个社会关系,触犯了数个罪名;想象竞合与实际的数罪的区别在于它只有一个行为,却具有构成数罪的全部和完备的要件。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区别是: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二)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三)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四)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一、冒充警务人员犯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犯招摇撞骗罪。冒充警务人员如果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则会被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二、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
1、犯罪客体。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其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2、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为;
3、犯罪主体。招摇撞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招摇撞骗罪;
4、犯罪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
总而言之,对于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会认定为招摇撞骗罪。只要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从事招摇撞骗活动的公安机关都会进行立案侦查,是对涉案金额的数额没有具体要求的,一般量刑点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在犯罪客体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犯罪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换言之,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以是否有借口,或者借口是否真实为要件。
一般情况下,编造虚假的恶害威胁被害人是,如果行为人自己冒充恶害发出方,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行为人冒充麻烦解决者,以解决麻烦为由骗取钱财的,则成立诈骗罪。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和恐吓性质,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恐惧心理,二者同时起作用,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