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不出庭的,并不影响案件进行下去,法院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被告不出庭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答辩和举证的权利,例如说有的被告明明已经偿还了部分借款以及利息;或者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直接在本金内扣除的意见都不能直接、清楚的向人民法庭陈述,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在此,律师建议: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及时向人民法院了解基本情况,可以积极的与对方和解,即使无法达成和解,也应该积极的应诉,按时出庭,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并且提供相应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