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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名

2023-09-08 来源:赴品旅游

招摇撞骗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而诈骗侵犯的则是公民财产。通常招摇撞骗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公职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对于群众进行的蒙骗行为。招摇撞骗,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而诈骗罪是通过骗术或者是一些手段来对公民进行的欺瞒和诈骗,从群众那里骗得金钱和财富。

一、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罪怎么判刑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罪的判刑如下:

1、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指的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冒国家工作人员的身分或职务进行欺骗的行为。根据刑法其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管理活动,这是区别于诈骗罪的基本特征。

二、诈骗罪4万元会怎么判刑

诈骗罪4万元,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1、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

2、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3、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

2、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三、本罪与它罪的区分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

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

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

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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