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公安局出入境自助签注一体机、交警警务通采购等项目(二标段)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公安局出入境自助签注一体机、交警 警务通采购等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THXCG2018026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5日
采购日期:2018年9月2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28号
成交金额:1581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太和县交警大队移动警务通采购,移动警务通20个,
配套便携式蓝牙打印机26个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评审委员会名单:石磊、高学敏、张杰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公安局
地址:太和县建设路
联系人:袁主任
联系方式:181558166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少年宫南侧20米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2707896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370元
公告期限: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少年宫南侧20米,联系电话:0558-27078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861223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
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