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4年国税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18

2024-07-16 来源:赴品旅游

  为做好20xx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XX县地税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借助现有的宣传资源,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开展好自检自查,认真做好社会评价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社会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为认真开展好20xx年社会评价工作,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监察室,人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社会评价日常工作。及时制定并实施了《XX县地方税务局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评价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和相关工作要求。

  二、广泛宣传发动

  结合县局《XX县地方税务局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县局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精神、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评价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资源,借助办税大厅触摸屏、电子显视屏、地税信息、简报等进行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参与社会评价工作。

  三、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县局统一设置投诉箱,在办税大厅和征收点公布举报电话,配置了网络评议计算机,确定了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

  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紧紧围绕“依法履职,优化服务,工作效率,信息公开,廉政建设”五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法履职。落实“纳税人要遵从税法,税务机关也要遵从税法”的“双遵从”理念,积极推动有利于依法治税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税务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体系,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努力提高地税机关执法纠错能力,切实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建立健全科学严密规范的税收征管机制,使征收、管理、稽查良性互动,促进征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系统功能的完善,严格过错追究,切实减少执法过错,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堵塞“跑、冒、滴、漏”现象,强化税收稽查,文明执法优化税收环境,全面规范税收秩序。

  (二)正风肃纪。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跟“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深化拓展正风肃纪新成果。着力解决脱离群众、不接地气、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政策落实缩水走样、选择服务、随意服务等行为。扎实整治作风不实、顶风违纪和“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等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保持厉行节约的良好作风,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坚决控制“三公”经费,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了单位间相互宴请和用公款大吃大喝、拜年送礼、突击花钱等行为;全年无人参与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和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培训、研讨和考察等活动;不存在豪华装修办公室和用公款购置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现象。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压缩一切不必要开支,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办事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共权力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符合公开的政策法规、职能职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应公开事项。不存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应公开而未公开、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实和公开承诺不兑现等现象。全面推行“税务八公开”,办税服务厅在涉税场所设置税务公开公示牌,及时将税收政策、开征税率、办税程序等告知纳税人,做到税收法规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办税时限公开、违章处罚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公开、工作纪律公开、社会监督公开。

  (四)工作效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到位;认真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着力解决“五难”问题,狠刹“四风”,坚决纠正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纠正“懒、散、漫”、粗枝大叶、效率低下、得过且过混日子等问题;狠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衙门作风;坚决纠正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的问题;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吃、拿、卡、要”的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在受经济下滑、煤价大跌、主体核心税源萎缩的大形势下,做到应收尽收,尽量缩小差距,努力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和蹲企服务大活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了解基层困难、帮助企业发展、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廉政建设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明确到部门、到主要负责人,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抓好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四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严格、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地税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增强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部门形象。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税务人员“十五不准”,认真贯彻执行党纪、政纪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存在以税谋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占”等现象;对本部门违纪违法或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通过自查,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少数干部职工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

  三是部分干部办事效率、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税法宣传、纳税辅导、业务培训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