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司法部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以及事务所在去年开展的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在业界普遍存在的“管理模式、质量控制、分配机制”三大难题,重点进行了查找整改、制定措施、完善体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1、通过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本所自律性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了合伙人的监督管理意识,健全和完善了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增强了对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和对办案过程的动态监控力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使我所自律性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和队伍建设跃上了新台阶。
2、对照法定条件对事务所合伙人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核了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管理规章,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合伙机制。
3、审理了事务所民主、科学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明确了事务所管理者的责任,更新了管理理念,改善了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效能,研究和探讨了符合本所实际的管理模式和团队化工作体制,进一步提高了事务所法律服务水平。
4、通过探索和研究建立健全事务所合理的、更加科学的分配制度,决定将逐步改变“提成制”的分配方式,解决和克服低积累问题。
5、通过督导执业律师遵守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对执业律师的监督、管理和约束工作。
6、为使事务所规范建设活动与树立律师形象相结合,事务所还结合我所"执业、学术、公益三位一体"的办所宗旨,通过免费讲课、办讲座等方式,体现了律师"服务为民"的宗旨,提升了律所的整体形象。
我所这次规范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省律协的要求,已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完善合伙机制,加强有效管理,为实现"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硬件、一流业绩",打造同一律师品牌而努力。
3月31日,松溪县司法局在福建省创伟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交流会。县司法局副局长卫斌、公律股负责人及全体律师参加了会议。
卫斌副局长强调,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个人情操气质的综合反映,也是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建立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投诉受理与查处制度,加强律师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抵御风险及金钱诱惑的能力,建成一支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队伍。
会上,律师们畅所欲言,认为通过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月活动,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极大提高。一是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品格,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要有一个职业规划,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三是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提高自身修养,不能向当事人虚假承诺,要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守好当事人的隐私,处理好与法官、警官、检查官和仲裁员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