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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文化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33

2024-07-16 来源:赴品旅游

  电梯文化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以“有利于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度开发物业资源”的基本宗旨,乙方欲在甲方所管理物业之公共区域安装“电梯文化镜框”发布实用信息及公益画面,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为全体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该项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第一章 合作内容及实施细则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该物业的电梯轿厢,供乙方安装作为广告宣传渠道的“电梯文化镜框”,乙方通过该电梯文化镜框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各类信息;作为回报,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租金费用。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创造可靠的商业利润的原则下,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进行紧密合作,从而获得可持续的商业利益。

  3、甲方负责统筹规划,协调乙方安装工作以实现如期投入使用;

  4、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

  5、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

  二、实施细则

  1、甲方审核乙方提供的安装“电梯文化镜框”的技术说明文件后,根据安装区域情况保证该区域满足技术文件要的安装条件,以实现顺利安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安排,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3、甲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镜框或镜框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以及该“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甑选、制作、更换、调整;

  第二章 安装位置及块数

  1、合作物业区域

  1. 楼盘名称:          楼盘地址:                       

  2. 社区规模:     期     幢     部电梯

  2、安装位置及块数:需安装        部电梯,每部电梯需安装面,共计    面

  第三章 价款及支付方式

  为实施该镜框项目,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由乙方根据电梯位的数量、面积和甲方的实际投入量等支付相应的费用。

  1、付款金额:

  每部电梯支付费用,计人民币        元/部/年(大写      元整);

  合同总价:       元 (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及日期:

  1)  该款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正式计费周期:年    月  日起至月 ,付费后二日内甲方应开具与乙方已支付金额相同的税务发票交付乙方;

  2)  详细支付时间:

  第一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四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

  3) 本条约定的费用,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

  4)实际支付费用按照乙方可用板位数计算。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免费筹备期过后仍然无法安装则费用后延;如因甲方及甲方物业内业主住户原因导致电梯内的镜框不能正常使用,如锁梯、装修临时安装护板或其他物品遮盖乙方镜框内容等,则此部分费用乙方有权扣除。

  3、安装无护板电梯准备期限最长不超过不记费安装准备期;

  1)若超过准备期仍未安装“电梯文化镜框”,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合作租赁期限自安装准备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开始向甲方支付费用;

  2)若乙方超过准备期仍未能安装“电梯文化镜框”, 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租赁期限相应顺延,乙方支付甲方费用的期限顺延。同时,每逾期安装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时电梯保护板尚未拆除,且甲方无法确定拆除期限,甲方应在电梯护板拆除后立即通知乙方安装(注:拆除护板的电梯数占该物业总电梯量的50%以上);乙方需出具 “电梯文化镜框”安装协作单并由甲方签收;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计费日期为具体安装日,以补充合同体现具体的合同期限和付费日期。

  第四章 甲方权利义

  1.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2) 为维持“电梯文化镜框”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3)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春节、五一、国庆的公益画面;甲方也可自行设计该公益画面,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制作并发布;(该发布内容的批准文件及相关手续原则上由甲方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该公益画面数量不超过每幢楼一幅;

  4) 若确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其它节假日类似的公益画面,但需要给乙方预留充分的准备时间, 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统筹安排;该公益画面数量不超过每幢楼一幅;

  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2) 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电梯轿厢内与第三方进行平面媒体和视频媒体的合作;

  3) 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内“电梯文化镜框”,或擅自更换镜框内画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应责任;

  4) 为保证“电梯文化镜框”正常广告信息的发布,在本协议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改变“电梯文化镜框”的安装位置。

  5) 甲方需及时、如实向乙方反馈业主对“电梯文化镜框”以及内画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作;

  6) 在合作期间,甲方应对“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一年之内(自安装完毕开始计算)“电梯文化镜框”丢失或严重损坏超过该物业安装总数的10%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该“电梯文化镜框”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7) 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风险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责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第五章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 在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间,该镜框项目由乙方独家运作,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电梯轿厢内与第三方进行平面媒体和视频媒体的合作;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提供协助;

  3) 为达到镜框项目的合作目的,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电梯文化镜框”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制作“电梯文化镜框”,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

  2) 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负责办理与该“电梯文化镜框”及其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内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4) 对甲方提出的节假日公益画面发布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满足;

  5) 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第六章 租用期限

  1、本合作期限为   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费准备期;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2)  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乙方,无书面通知则默认为愿意与乙方继续合作,本合作期限自动延续  年,合作方式以及租金支付条件金额不变;

  3) 若有第三方就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或甲方管理的其他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甲方负有如实告之乙方的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七章 特别约定

  1、 所有权

  1)“电梯文化镜框”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2)“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自行设计的画面除外)

  2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已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业主大会、相关业主的同意,并且承诺,若因未取得业主大会以及相关业主同意而导致合同无效或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则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协议期满后,甲方若在同一物业内继续开发类似媒体,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4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享有该物业内“电梯文化镜框”的独家安装、经营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该物业内任何位置安装其他相同或类似的平面广告媒体,甲方自身的宣传及公告信息内容除外。

  5、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协议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协议所载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6、一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本、所有附件以及与对方相互往来的函件、传真、电话等内容)都应被视为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章第4条或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违约一方应每日按本协议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应同时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

  3、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后10日内违约一方仍没有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前述违约金自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第11日正式开始计算。

  第九章 不可抗力

  1若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立即通知对

  方并于15日内向对方出具有效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章  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之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终止或解除。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 协议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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