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地点:
根据《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及价格:
1.甲方出租给乙方塔吊机台、型号安装高度为(需要增加标准节节、附着 ,标塔为40米(标准节15节)。
2.塔吊租金单机,按设备租赁指导价格执行330天。
3.超高标准节每节按 天计费,附着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计费,附着为铰接式每道按 22 元 天计费。
4.塔机由甲方负责运输安、拆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塔机(标塔)一次性进、出场和地脚螺栓及办理取证等费用为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台 。
5.塔吊超高标准节及附着一次性进、退场按节进、退场运输费,安装、拆出人工费)。
6.建筑物附着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如因乙方所埋预埋件出现问题乙方负责,需要甲方重新加工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附着杆件斜长度超过5米,需要另外加工超长附着杆件,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杆件归乙方所有。
7.本合同暂估价为:万元(标塔部分) ,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转账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支票。
2.租金计取时间的确定:塔机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现场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天(日历天数)计算租金(手续的完善由甲方办理项目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塔机使用结束报停,乙方做好塔机拆除的准备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及时核实(若甲方延迟核实,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经双方签字认可确定最终的塔机租赁费。
3.甲方配备满足标塔使用的新钢丝绳一付和电缆线,钢丝绳保证使用3个月,3个月内出现正常使用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超过3个月以后钢丝绳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购买甲方更换。超高塔吊只保证标塔部分钢丝绳和电缆线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长钢丝绳和电缆线由乙方自行解决,中途更换乙方购买的钢丝绳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方每月日前对上月台班进行结算,乙方并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塔机租金80%。
5.塔吊在春节期间扣除停止台班10天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基础图纸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技术资料自行负责塔机定点、基础开挖及混凝土浇灌,防雷接地必须按图按要求乙方负责施工完善,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收集好基础隐蔽资料、强度试压报告、校平资料、防雷接地等基础资料,配合甲方及时完善现场签章及相关的合法使用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手续滞后与甲方无关。塔、拆前,若受场地条件的限制,由乙方向城管、交通、环卫、电力、街道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负责其相关费用。安、拆时乙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因道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安、拆塔机应编写施工方案,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提供电源到塔机下,配置专用塔机配电箱,并确保电压3805%且三相平衡,否则因用电问题或电压过低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塔机的基础定位和安装方向由乙方负责,塔机在安、拆(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在现场派人员配合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戒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禁止与塔、拆(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若因现场场地局限、现场塔机定点失误、塔装方向指定错误、或塔装在建筑物结构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装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损失按台班50%计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规安、拆是指吊车能一次性到位,并限用25汽车吊安、拆,工作时间为两天,超出25汽车吊才能安、拆为增加的费用)。
4.塔装完毕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安装验收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现场使用时,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未经验收(检测)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塔机操作指挥人员:为便于乙方现场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证专业人员担任操作工和指挥工,乙方承担操作工和指挥工管理责任。操作工和指挥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报酬均由乙方负责。
6.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因现场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塔机不能使用或停机,收取塔机台班50%费用,现场每月塔机处于零星使用状态,应收取正常台办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