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买受人:
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友好协商,就出卖人回收买受人所购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回购对象:
二、总房款:元
三、买受人付款方式:
首付款:买受人支付元
替买受人支付元。
贷款元,贷款期限年。
四、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回购时买受人已实际支付房款的100%,另外再给予买受人已实际支付房款的10%,作为部分损失补偿。剩余的银行按揭贷款由出卖人负责向银行偿还。
实际支付房款的组成:实际支付房款等于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和已实际还本金额之和。
每月向银行实际支付金额=贷款额)/(贷款年限*12)
实际支付房款不包括以下费用:
1.房屋装修费
2.各种税费:
1)契税2)物业维修基金
3)手续费4)评估费
5)抵押费6)公证费
3.出卖人替买受人支付首付款
4.按揭贷款利息
5.入住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如:
1)采暖费2)物业费
3)维修金4)煤气安装费
5)视听费6)垃圾清运费等
五、回购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买受人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和公共设施,不得对所购房屋装修及门窗、管线等设施有恶意破坏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出卖人有权拒绝回购。
2.买受人必须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办理回购事宜,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回购。
3.以房抵债的房屋不在回购范围内。
七、回购程序:
1.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有买受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夫妻)签字,并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此《协议书》。
2.出卖人公司销售部门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3.出卖人公司工程部门、物业公司、监理公司到拟回购的住宅进行勘查。
4.在拟回购的住宅符合本《协议书》要求,买受人携带物业公司出具的各种缴费证明到出卖人办理回购手续,出卖人在7天内给予办理完毕。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受人一份,出卖人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经办人: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