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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协议 篇12

2024-07-16 来源:赴品旅游

  甲方(项目方):

  注册地址:

  手 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乙方(代理方):

  身份证号:

  手 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乙方协助甲方引荐资金方进行注资。

  1、甲方义务与权利:

  (1)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资金方洽商。

  (2)在本项目条件或政策有所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3)甲方从乙方处所得任何信息资料,不得向他方泄露。

  (4)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乙方许可,项目方不可私下接触乙方客户——资金方,更不允许绕过乙方作项目接触,一经发现,将处罚与接触项目相同金额之罚金。

  2、乙方义务与权利:

  (1)全力与资金方洽谈,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为甲方引荐的资金方必须为合法机构。

  (3)乙方从甲方处所得任何信息资料,除了资金方之外,不得向他方泄露。

  3、乙方若引荐成功后,甲方需支付乙方中介费[资金方投入总金额的4%(百分之四)],当资金方交付甲方注资款项时,中介费之支付需全额同台交割,甲方应立即汇入乙方所指定的帐户,逾期按应付款额的每日承担千分之五违约金。

  4、当甲方与乙方所引荐的资金方进行当面会谈时,乙方在场陪同,乙方的交通费与食宿费由甲方负责,采用收据或发票之金额实报实销制,当协商会议结束时,甲方应立即交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人数最多不超过两人,住宿以三星级酒店为准)。甲乙双方一旦签定此协议,乙方立即安排资金方与甲方会谈。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或签订补充条款。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同意见,应友好协商解决。一旦无法协商解决,则可诉讼至原告方所在地的法院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生效,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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