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地点及设施:
1、 租赁地址用途为
2、 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 日起至止;
2、 房屋租金:每年元,租金季付,付款方式,押金 元。
3、 租赁期限内的水、电、天然气由乙方支付。
4、 租用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天然气,并务必将以上费用账单保存,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
3、 甲方承担房屋出租期间的物业费、取暖费。
四、其它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