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我局接到地区下发的《关于开展警务督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局领导立即召集局领导班子及(股)室负责人召开了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工作会议,对警务督察工作进行了深入全面的部署安排,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整改通知书》,明确警务督察的对象、主要工作、督察的时间、方法及督察结果运用,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自年初以来,以明察暗访形式开展4次督察工作,对工作开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吐木秀克司法所、工作期间2名公益性岗位干部脱离岗位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托乎拉司法所所长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
三、认真做好迎接自治区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接到《关于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警务督察的通知》后,局领导班子把这次督察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并深入开展督察。组织基层司法所及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自治区《关于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警务督察的通知》及《**年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要点》,使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警务活动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得警务督察活动得以扎实开展。
通过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使我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党风党纪、警风警纪进一步改善,执法执纪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在解决问题上有新突破、创新机制上有新进展、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