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事项: 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万)元 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1C卡。
3、验资报告。
4、公司章程。
5、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
6、银行注销确认信息单。
7、北京市单位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