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例如:甲死后仅留下一套房子,但甲有三个继承人,处理遗产可用以下三种方式:将房子变卖,三个继承人均分房款;一个继承人拥有房产,给其他二人相应的补偿;不卖房子,三人共同拥有该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