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丈夫欺骗造成的离婚不一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财产的分配标准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原则、毫不错误地照顾当事人的原则、生产和生活原则以及尊重有关各方意愿的原则。但是,如果妇女因男子的欺骗和下列情况之一而因离婚而申请赔偿:1、重婚;
2、与另一人与配偶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一、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也就是说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调解不成的,根据财产和住房的具体情况,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以照顾未成年子女和女方优先的原则判决。
男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女方应得份额和女方个人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方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女方应得份额和女方个人财产行为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