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罚款可在车管所或网上办理,当事人需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可当场收缴。罚款需开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法律分析
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拓展延伸
大连市中山区交通违章处理流程及罚款细则
大连市中山区交通违章处理流程及罚款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您在中山区发生交通违章行为时,应及时收集证据,如照片或视频等。然后,您需要前往中山区交通管理局或相关执法部门提交交通违章申诉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您的申诉进行审核,并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方式可能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措施。罚款金额根据不同违章行为而定,具体细则可在中山区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或相关法规中查询。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个人权益。
结语
请及时缴纳交通违章罚款,可以选择到当地车管所或网上办理。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罚款无异议可当场缴纳。请确保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大连市中山区交通违章处理流程需收集证据,提交申诉书并提供相关证据。相关部门将审核并根据违章行为严重程度作出处理决定,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罚款金额根据不同违章行为而定,详情可查询中山区交通管理局官网或相关法规。请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和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