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快递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作为自然人成为甲方国内快递业务销售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作为代理人销售甲方快递服务时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相关操作规定,如出现违规情况,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三条 乙方作为甲方快递服务销售代理人,应对自身对销售行为负责。
第四条 双方权力、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1甲方权力
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规定销售甲方快递服务。
1.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代理销售对快递服务交由甲方操作。
1.13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力随时取消乙方代理人资格。
、乙方虚报销售业绩,并取得甲方报酬的。
、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的。
、乙方取得代理人资格,但未能将所代理的快递服务交由甲方操作的。
1.2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乙方权力、义务
2.1乙方的权力
乙方有权力按照预先约定向甲方索取代理佣金。
2.2乙方的义务
2.21乙方有义务扩大销售所代理的甲方快递服务。
2.22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营销管理。
2.2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乙方代理甲方快递服务开发的客户收取费用。
第五条 佣金标准
以甲方标准价格为基准,佣金比例最高不超过20%。
第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____年____ 月 ____日至 ____年____ 月 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