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
为切实做好校舍安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使全体师生生活XX,工作学习安心。特订危房检查报告制度。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及所属校舍的安全检查及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危房工作情况。教室、宿舍全校师生的生活用房,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汇报、早维修”。具体由校长策划,总务处安排维修,人人参与检查。
2、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特别是结构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分析情况作好及时处理。每位教师要时刻注意安全,留心观察校舍建筑有没有新增安全问题。如发现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
3、学校每月组织两次校舍安全检查,并做到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要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抓紧落实修复巩固,杜绝事故隐患,严防倒屋伤人事故发生。在大风雨来临之际,应分线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同领导做好解决,及早做好防备措施。
5、学校要定期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校舍安全情况,具体由后勤人员负责,汇总各部位检查情况,报校长核准后上报。若发现校舍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中心校校舍安全领导小
组汇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否则引发的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