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对“_____________”火锅进行合作经营,现经双方商议,由乙方现行试营运三个月,待三个月试运营结束后再约定具体合作事宜,现将三个月试运营期间合作具体方案约定如下:
一.店面具体情况:
1.法人代表:
2.店面地址:
3.现有人员配置情况:
4.店面配置设施情况(详见盘点配置单)
二.具体约定事宜:
1.三个月试营运期间,由甲方提供营业店面现有所有配置,包括营业执照、操作间设备、楼面现有餐具、桌椅设备以及前厅所有运营设施,同时保证乙方运营权限的完整性。
2.此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所有运营事宜,甲方在此期间不需投入任何资金,乙方在此期间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
3.此期间店面经营的盈亏情况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此期间店面所有经营内容,包括财务、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调整,甲方不予干涉。
5.此期间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
6.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甲方店面的所有设施、设备,并保证甲方店面所有设施、设备的完整性。
三.甲乙双方再试运营期间无任何形式经济合作,并无任何形式的风险利润关系,乙方自负盈亏,待此协议期满后双方在进行商议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合作经营费方式,试运营期限为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