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收并购贷款不纳入“三条红线”考核指标,必将促进房地产行业进入大并购时代,了解房企并购常识,对一个房地产行业爱好者来说尤其显得重要,否则你就OUT了。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讨论的话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该种行为存在与房企(非房企)与房企之间,土地使用权从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转让给房企(非房企)的行为,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的第一个法律问题是,转让方需为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也就是说,转让方应为土地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若转让方持有的土地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与政府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则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的第二个法律问题是,被转让的土地属国有资产的,需履行相关的法定审批、资产评估和公开交易程序。比如,须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进行依法评估和依法在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等,否则土地转让无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的第三个法律问题是,转让土地是否存在闲置风险,以及闲置风险的处理。若转让土地存在闲置风险,我们一定要去了解是政府原因造成的,还是转让方自身原因造成的。
若是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我们需要转让方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转让方促成有关政府部门,形成处理土地闲置的相关会议纪要,以规避土地闲置的风险。
若是转让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要求转让方承担日后被处罚的土地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如转让方无法获得国土部门批准延期动工的批复,且转让方也无相关保证的,因土地存在随时被政府无偿收回的风险,公司应谨慎购买该土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的第四个法律问题是,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走相关的法律程序。划拨土地不能直接进行土地转让,需经市、县政府审批,重新收回招拍挂出让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的第五个法律问题是,土地已抵押的处理。拟受让的土地,如果已抵押,在相关抵押担保协议中,一般会约定不允许转让或者转让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前,我们需跟抵押权人沟通协商,取得其同意,否则,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有可能办理不了过户手续。